新疆籍居民身份证疆内异地受理首发式举行
发布时间:2018-07-18 点击次数:65535
2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身份证 领证时应交回旧证
凡户籍为新疆籍的居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在新疆范围内可凭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有效期内)原件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7月14日11时,全区疆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首发式在首府举行,四名非乌鲁木齐市户籍的新疆籍居民领到居民身份证。
凡户籍为新疆籍的居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在新疆范围内可凭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有效期内)原件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7月14日11时,全区疆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首发式在首府举行,四名非乌鲁木齐市户籍的新疆籍居民领到居民身份证。

7 月14 日,全区疆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首发式在乌市举行,图为四名非乌鲁木齐市户籍的新疆籍居民在水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领到居民身份证。
“我是在网上得知乌鲁木齐市启动新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这一消息的,7月4日到水磨沟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提交申请,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出来了,很方便。” 吉木萨尔县居民朱艳霞告诉记者,自己在乌鲁木齐市工作已经有20年时间了,6月底,出去办事时把身份证丢失。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王文来介绍,为方便新疆籍居民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用证需求,经过在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州两个月的试点,从7月1日起,新疆公安机关在全区开展疆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此举可以说突破了身份证管理最后一公里,因为在此前,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三种情况,本人都必须回原籍办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规定,对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受理地公安机关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由自治区公安厅制证中心统一制作,交受理地公安机关发放,群众也可根据需要自愿办理邮政速递业务。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2、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等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5、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人员。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